变量命名规范
GaussDB 100支持用户自定义名称,可以自己命名的名字称为标识符,包括:数据库名, 表名,字段名,视图名,函数名,过程名,变量名,用户名等。
标识符由字母和“_”开头,可以选择跟随任何字符序列,包括字母、数字和“_”字符。
数据库名的长度应不超过30个字符,其余的标识符长度应不超过64个字符。
标识符在没有使用引号的情况下,遇到如下字符:空格、!、%、&、^、(,)、*、+、,(逗号)、-、.(句点)和/ 时,会被截断,前面的字符会被解析成标识符,余下的字符不会被当做标识符的一部分,会被当做下一个标识符或者关键字。
SQL规范
SQL语句的长度不能超过1MB,否则会报错。
常量字符串大支持8000个字节。
表的单行长度(指单行所有列占用字符之和)大支持64000个字节。
注释规范
GaussDB 100的SQL脚本支持两种注释方式:
单行注释
格式:-- 注释内容。
多行注释
格式:/*注释内容*/。